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創新要素供給培育產業生態提升國家中心城市產業能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成委發〔2017〕23號)精神和市經信委市財政局《關于印發貫徹〈創新要素供給培育產業生態提升國家中心城市能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成經信財〔2017〕89號)規定,經研究決定開展2019年成都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成長工程項目申報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2017年11月5日(含)前成立,在全市范圍內注冊或稅收解繳,同時在2018年成都市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培育名單內(微型企業可不在名單內)的獨立法人企業。
二、扶持內容
(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支持中小企業為龍頭企業配套新(擴)建產業鏈項目,支持采用新技術、新工藝開發新產品的技術改造,支持應用節能減排技術和產品技術改造項目,支持擴大生產。
(二)信息化應用項目。支持中小企業應用信息技術提高研發設計能力,支持中小企業在財務、生產、營銷、人力資源等方面應用信息技術提高效率。
(三)管理咨詢項目。支持中小企業通過管理咨詢,優化研發管理、生產管理、財務管理、營銷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流程,推進轉型升級,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
三、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在2016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間無不良信用記錄且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環境污染事故,2018年審計利稅為正或同比正增長,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1.項目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間在建或建成,項目備案投資額不超過2000萬元(總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上需要在當地相關部門核準或備案)。
2.項目投入發票開具時間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間,且實際支出在50萬元(含)以上。
(二)信息化建設項目
1.項目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間完成。
2.項目投入發票開具時間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間,且實際支出在20萬元(含)以上。
(三)管理咨詢項目
1.項目在2016年到2018年9月30日期間完成。
2.項目投入發票開具時間在2016年到2018年9月30日期間,且實際支出在15萬元(含)以上。
四、補助內容、方式和額度
(一)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1.補助內容。包括購置設備及配套設備、安裝工程、新(改)建場地、購買配套軟件等費用,不包括購置地產、房產、原材料、運輸工具費用以及企業生產、運營成本費等。
2.支持方式和額度。按照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間,項目實際投資額不超過10%的比例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
3.其他。中小企業為融入龍頭企業供應鏈而實施的項目,按實際投資額不超過12%的比例給予最高120萬元補助。融入龍頭企業項目,是指中小企業為《2018中國企業500強》《2018年四川省大企業大集團100強》《2017成都企業100強》榜單內企業配套而實施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項目30%以上的產能須專項為上述企業配套。
(二)信息化應用建設項目
1.補助內容。包括財務管理、生產管理、銷售管理、技術提升、人力資源管理等方面的軟件及配套硬件費用。
2.支持方式和額度。按照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間,項目實際投資額不超過10%的比例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
(三)管理咨詢項目
1.補助內容。中小企業管理咨詢項目支出包括管理咨詢費用及配套的軟件硬件費用。
2.支持方式和額度。按照2016年至2018年9月30日期間項目實際投資額不超過50%的比例給予最高30萬元補助。
五、申報資料
(一)企業提交的紙質資料
1.2019年成都市中小企業成長工程項目申報書;
2.2019年成都市中小企業成長工程項目申報表;
3.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或“五證合一”的新營業執照);
4.項目申請報告(內容包括:項目基本情況、項目背景、項目實施條件、項目實施方案、項目收益分析、項目風險分析等,2000字以內。中小企業為融入龍頭企業供應鏈而實施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附件說明配套情況);
5.項目在主管部門的立項批復或備案文件(投資額度在10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6. 項目實際支出憑證明細表(需在申報系統內上傳項目發票、付款憑證掃描件);
7.項目合同復印件(信息化項目、管理咨詢項目),管理咨詢診斷報告和結案報告復印件(管理咨詢項目);
8.2017年項目單位財務審計報告(含二維碼);
9. 人社部門出具的2017年12月企業社保名單;
10.2018年8月企業主要經濟指標表(請在“四川省生產運營監測平臺”或“成都市工業和信息化監測平臺”下載打印,蓋企業公章);
11.其他與項目申報有關材料;
12. 微型企業承諾(微型企業出具);
13.真實性聲明;
14.2018年項目單位財務審計報告(含二維碼,不報送,2019年專項審計時備查)。
說明:第1、2、6、12、13項,請企業登錄“成都市中小企業網四方平臺,www.cdsme.com”填報,打印。請企業嚴格按照上述順序裝訂申報資料。
(二)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提交的紙質資料
1.推薦文件。內容包括推薦申報企業經核實近兩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的說明;推薦企業經核實為融入龍頭企業供應鏈而實施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情況(包含龍頭企業名稱、所屬榜單、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產能配套率);微型企業資格初審。
2.《2019年成都市中小企業成長工程項目申報匯總表》(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蓋章);
3.申報企業提交的資料。
說明:第2項,請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登錄“成都市中小企業網四方平臺,www.cdsme.com”按操作程序打印。
六、申報程序
(一)企業向注冊地所在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核實、審查后,推薦上報市經信委和市財政局。
(二)市經信委牽頭組織專家和行業處室對項目進行評審,并委托審計機構對評審合格項目進行項目專項審計。
(三)評審、審計合格的項目經公示無異議后,給予財政資金補助。
七、其他事項
(一)每個企業只能在固定資產投資、信息化、管理咨詢項目中選擇申報一個項目。
(二)項目內容、票據重復申報國家、省及市級其他財政專項資金補助,該項目不予支持。
(三)計算項目實際支出金額不含稅,單個票據不含稅金額≥1萬元(同一事項的連續發票除外)。
(四)票據必須有對應的對公銀行匯款憑證。
八、上報時間
各區(市)縣于2018年11月5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膠裝,一式2份)統一上報市經信委企業服務處。